行使公民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2016年12月16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年满十八周岁的同学进行了潍坊市寒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选举。
选民票发放到每个已成年的同学手中,他们之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第一次拿到选民票进行人大代表选举,从这些同学们眼中所放出的光芒可以看出,他们对接下来的投票非常期待。同学们都明白,行使选举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同学们都认真听着关于参选人的基本情况,慎重的投出宝贵的一票。投完票的同学仔细的将选民证收好,然后展露出笑容。
询问投票的同学,他们大多讲,有一种莫名的神圣感与骄傲感,会牢记人生中所参加的第一次选举。这次同学们行使了自己的基本权利,在此也希望同学们此后不仅行使更多的基本权利,也能够履行更多的基本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