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作者: 时间:2015-03-16 点击数: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作为学生,我们是纯粹的消费者,每天面临着各种消费,而且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做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与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许多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而且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所以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 2014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536-3083568 
学院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河滨街2号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