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方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 号)要求,为做好专升本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发挥专升本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导向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要求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学生的专升本报考资格,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综合素质测评考核时间涵盖整个高职(专科)学习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 40%。综合素质测评以提升学生的知识、素质、能力为目标,以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为基础,参考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和参与实习教学环节或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情况,统筹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需重新完成转入专业所有课程的学习任务,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确定,与转入专业其他学生标准相同。学生转出专业的学习成绩,除部分转入专业同时开设的公共课等成绩外,其他成绩均不参与转入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
二、参与考核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对象
我院 2017 年起入学且报考专科升本科考试的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参与考核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未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学院记过以上处分或受到学院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但考核前已解除处分的。
4.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考试全部及格(含补考通过科目)。
5.思想道德情况合格(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6.积极参与并完成学院就业实习课程或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过程。
三、考核时间、方式
(一)二级学院考核时间
2020.1.12————2020.1.19。
(二)考核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测评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占比 80%,思想品德状况占比 10%,参与实习教学环节或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占比 10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状况+参与实习教学环节或创新创业能力提升。
1.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占 80%。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系统每学期的学生成绩平均。
2.思想品德状况占比 10%。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状况给出相应的分值(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它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3.参与实习教学环节或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占比 10%。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就业实习课程及创新创业能力情况给出相应分值(包括学生专科期间参与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就业实习课程、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比赛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就业及创新创业的情况等)。
(四)考核结论
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 40%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综合素质测成绩不合格,取消其专升本报名资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院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院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或有 4门及以上必修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
4.未完成学院实习教学环节或未参与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等社会实践过程的。
四、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免予考核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名时,可以免于相关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考核,其相关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记满分。技能大赛仅限学院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A 类比赛。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免予考核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考核的依据。
五、测评结果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与直接推荐学生名单和自荐学生名单,请2020年1月20号开始在各二级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误后,将同专业,同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前40%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六、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报送的高校推荐考生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照片(由生源高校采集)等;考生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片,蓝色或红色背景,JPEG格式,高480像素X宽360像素左右,文件大小为30KB以内。(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将照片自己调整好,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如张三370702……XXXX)
各二级学院对其报送考生名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测评工作,同时选派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管理,确保考核实效。专升本考试报名其他的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报名文件执行。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