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序发展,培育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构建校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建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类型
导师类型分为: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学科专业导师,每位教师限申报其中一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
2.有奉献精神,愿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
3.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4.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层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类型条件
1.创新教育导师,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获发明专利授权或科技奖励,发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等;有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经验。
2.创业教育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经验。
3.学科专业导师,须有一定学科理论水平或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取得重要技术研发成果。有较强专业教学能力,在同类学科专业中,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
三、工作职责
(一)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二)参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加学院示范性创新创业教育系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项目遴选或评审活动。
(四)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宣讲和师资培训活动。
(五)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活动。
(六)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
(七)应邀参加学校创新创业课程讲授、论坛讲座、实践辅导等活动。
(八)完成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导师管理
(一)导师遴选。根据各院、系部推荐的人选信息,2017年遴选30名(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学科专业导师各10名)进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入选导师首聘期限为2年,由学院颁发聘书。
(二)导师考核。入选导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导师本人填写年度工作情况,由推荐院、系部考核,学院定期遴选金牌导师。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更新,由各院、系部提出增补、变动意见,期满通过考核者续聘。
(三)导师共享。各院系、部可以根据自身教育教学或项目评审等需要,遴选、聘请、聘任适合导师从事本院系、部创新创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报酬,促进各院、系部之间资源共建共享。
(四)参加全省导师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学院推荐遴选优秀导师加入山东省或全国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才库。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渠道。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申报主体为各院、系部,由各院、系部择优申报,可以是在职教师,也可以是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鼓励校外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所有教师只能通过所在院、系部申报;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可以通过聘任院、系部申报,并由申报院、系部进行后续考核。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老师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院、系部推荐,学院审核通过后聘用。
2.各院、系部可于12月22日之前,将创新创业导师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纸质版材料交双创中心存档。
(三)申报限额。每个院、系部最多可申报创新教育导师和创业教育导师各2名,应尽可能涵盖不同专业、类别。其中创业教育导师中,校外导师应占1名。
学科专业导师的申报依托导师所在专业进行,每专业可申报1名学科专业导师。六、联系方式:教务处
双创中心
附件1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创业导师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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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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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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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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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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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
专家来源 |
□社会投资机构 □行业企业 □大学科技园 □创业孵化基地 □科研院所 □高校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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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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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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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投资)领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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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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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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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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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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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创新教育导师 □创业教育导师 □学科专业导师 |
专家情况介绍(限1000字以内): |
推荐单位 签字(盖章) |
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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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汇总表
推荐部门名称(章):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 |
专家来源 |
所属行业 |
研究领域 |
申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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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通过下载打印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2月22日提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双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