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文件
潍医保发[2021]27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部)、教体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驻潍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中职学校:
为落实大中专学生在学籍地参保的规定,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依法实现应保尽保,切实提高大中专学生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有效解除大中专学生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大中专学生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保范围。在潍坊市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髙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都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 缴费时间。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为8月10日-9月30日。
三、 缴费标准。大中专学生新学年入学时,按照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四、 待遇政策
(一)大中专学生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大中专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在生源地、父母常住地及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四)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转为參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从参加职工医保缴费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 工作主体。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以代收代缴方式为主缴纳医疗保险费,到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税务部门开通的缴费途径缴纳医保费。对新入学、转学或退学、毕业的,学校应及时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服务保障。医保部门要切实做好大中专学生参保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看病就医服务,加强日常稽核和支付管理,杜绝基金跑冒滴漏;教育部门要协调驻潍高校、中职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发动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认真做好大中专学生参保政府补助资金的预算和拨付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安排专人与大中专院校对接缴费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缴费顺利实现。各大中专院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收集、保费代收代缴工作。
做好大中专学生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是落实党和政府医疗保障重大制度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服务,共同研究解决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里将跟踪督导检查,及时调度通报,推动大中专学生参保工作落地落实。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