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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7-16 点击数: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文件

潍安办字〔202149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潍坊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67



潍坊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依据潍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若干措施》(潍政办字〔202145号),制定潍坊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严格教育提醒包靠,落实全员育人职责

压紧压实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

1. 各级教育部门建立防溺水工作机制。将防溺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调度推进、巡查防控、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发现学校服务村落周边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管理部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

2. 学校(幼儿园)建立常态化教育提醒机制。全面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机制,周末、节假日、假期前要召开专题安全班会,把防溺水教育作为专题班会的必备内容,不间断、全覆盖开展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子女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

3. 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等学生群体,落实“一对一”包靠,努力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学校建立包靠台账,班主任包重点关注学生,任课教师包其他学生,实现班级男生包靠全覆盖。包靠教师做到“一日两提醒”。学校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

4. 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深化家校联管共育,家长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孩子教育监管到位,要做到“四”,即: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学生要做到“六”,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私自串门、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人人作出承诺,写出保证书。对违规涉水者,纳入校规校纪惩戒范围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压紧压实水域责任主体、镇(街)社区(村居)及相关部门责任,实行严格、精准管水措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发现、劝阻未成年人涉水行为。

5. 压实部门及属地责任。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应急、体育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明确每处水域的责任主体,对尚未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员。

6. 实行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各村居要建立辖区内未成年人信息和水域信息两个台账,依据台账内容情况,合理划定防溺水工作网格,对网格内的未成年人、水域实行专人包靠。建立未成年人看管员、水域看管员制度,确保看人、管水全覆盖,不留漏洞和空档。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建立看管员队伍,制定看管责任清单和看管台账,明确每名看管员看管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未成年人信息推送到所在镇街、村居。

7. 建立水域管理电子台账。实行“一镇街一台账”,以镇(街)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包括河流、水库、湿地、湖泊、山塘、坑洼、矿坑等,载明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联系方式等,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实行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对新出现的水池、水坑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级管理部门和督查、看管人员运用电子台账,提高巡查防控工作质效。

8. 加大隔离防护设施配备。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标识,设置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水域管理主体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强化防护措施,合理设置隔离网、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备,加大配备设置力度,做到能上则上、应上尽上。

9. 运用信息手段提升技防效能。有条件的镇(街)、社区(村居)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指挥中心人员第一时间掌握预警情况,安排看管人员现场处置。

10. 强化信息资源公用共享。教育、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与镇(街)、社区(村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特殊群体学生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口通报,认领整改、堵塞漏洞。各社区(村居)组织志愿者成立包靠小组,对特殊群体学生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逐户逐人进行提醒,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

三、全面深入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防溺水浓厚氛围

防溺水专组成员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多种手段,深入细致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溺水的良好环境。

11. 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公益广告片、滚动字幕等形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报刊版面等,开展警示警告、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宣传引导。

12.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防溺水常态化宣教机制。通过专题班会、主题征文、案例警示、专题视频、宣誓承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溺水教育。密切与家长、社区(村居)的联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村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3. 各镇(街)、社区(村居)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设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专栏,对本地风险水域进行公示,通过流动宣传车、喇叭广播、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对家长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

14. 危险水域的警示提醒。危险地段水域应合理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悬挂防溺水横幅、标语,进行警示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易发溺水事故地段,应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防群控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督查巡查和责任追究,压紧夯实责任

15. 建立常态化督查整改机制。防溺水专组成员单位建立防溺水常态化督查整改机制,抽调人员组建专门巡查队伍,周密制定督查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开展督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 加强与镇街、村居以及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将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对接专组,做好整改落实。

17. 强化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年度综合督导,各县市区将其纳入对学校、校长和班主任的考核,压实责任链条,市县校要公布学生违规涉水行为举报电话。

18. 对落实措施不到位或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按照“宁可超前一步形成交叉,也不退后一步造成空挡”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保持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6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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