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指示,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2023级港口与航运管理1班 李鑫实
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6班 王喜宇
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1班 齐子涵
2023级金融服务与管理2班 朱加苏
2023级港口与航运管理海大班 季俊浩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9月21日
注: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校评定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地点:港航管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B307或拨打电话:王冠伟(13884715076)。评审工作组会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二级学院。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港航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9日